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没签劳动合同去哪个部门投诉

没签劳动合同去哪个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吗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交社保的,具体原因如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的工作。其各自主管不同,所以有可能出现某些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又社保。后遗症是离职转移档案时档案资料不全,会被新单位(如果转到灵活就业那就是社保的灵活就业管理处)退回。三、不签订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承担以下三种责任:1、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满一年的当日起不再支付二倍工资;3、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双方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以外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当然,有法定情形的话,可以立即辞职走人,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撤销权人,什么时候可以实施撤销权?
      什么是撤销权人,什么时候可以实施撤销权?一、什么是撤销权人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的合同中为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在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中......


·离婚协议债务若一方不还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吗
      离婚协议债务若一方不还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吗夫妻离婚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是对夫妻内部而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别人借钱的,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二人......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遗弃罪是自诉案件,也即若当事人不主动向发运提出救急,司法机关是不会提出公诉的。因他人的遗弃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按照书写遗弃罪自......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一、成立担保公司做抵押的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涉及哪些法律问题一、成立担保公司做抵押的条件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


·关于打架斗殴的后果是什么
      关于打架斗殴的后果是什么?打架会造成伤害,导致违法犯罪,并且承担赔偿责任。打架致人伤害,应当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微伤,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


·离婚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义务。具体的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达不成统一意见的,则要走民事诉讼这个程序......


·一、四川高院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高院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四川高院醉驾的判定标准是: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酒精含量大......


·疫情在家不上班有工资吗?
      疫情在家不上班有工资吗?疫情在家不上班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从农民种地,企业建厂,到开发商盖楼,社会日常的生产活动都会牵扯到使用土地的问题。我国的土地公有制决......


·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
      离婚怎么争取财产?一、离婚怎么争取财产原则上,离婚财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可以最大程度的尊重自主意愿。如果一方存在过错的,无过错一方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