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职业打假6人被批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职业打假6人被批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职业打假6人被批捕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公安机关申请检察院批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批准逮捕决定只有一次执行效力吗司法实践中有这类情况:某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检察机关认为变更强制措施不当提出纠正意见,或者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应当撤销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有的公安机关根据原批准逮捕决定又直接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收监执行。批准逮捕决定只有一次执行效力。其理由是: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逮捕后公安机关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又发现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办理逮捕手续”。这里虽然只提到检察机关应重新办理逮捕手续,但实际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是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为前提的,因此,正确的做法是由公安机关重新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2、根据原批准逮捕决定又直接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侵犯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逮捕是公安机关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原批准逮捕时的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诉讼的进展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在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时,必须根据当时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犯罪的事实及人身危险程度来确定,在对原批准逮捕决定执行后变更强制措施,又认为应当逮捕的,理应重新提请检察机关审查,由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送公安机关执行。因此,重新办理逮捕手续并不是在重复劳动,不是多余的。批准逮捕在当代社会是诉讼活动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当然了,批准逮捕的话,是由检察机关所作出的决定。必须要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否则的话在程序方面是属于违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提起离婚诉讼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如果离婚夫妻不满足相应的条件,那自然是不能顺利离婚的。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才能够提起离婚诉讼。那到......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行政强制执行可否执行和解?
      行政强制执行可否执行和解?是可以执行和解的;《行政强制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办他项权证手续需要什么?
      办他项权证手续需要什么?如果购房者买房是向银行贷款的话,所购房屋就成为抵押物,就必须要办理他项权证。但是很多人对于办他项权证手续需要什么不......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


·公司股东欠债法院可以查封公司吗?
      公司股东欠债法院可以查封公司吗?能的。股东与法人是相互独立的,因为公司也是法律拟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义务的“人”,一般以有限公司为例,股东......


·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
      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一、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会数罪并罚的;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


·欠款立案金额是多少
      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公安局不会立案。去法院调解或起诉,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


·无罪释放需要家属签字么?
      无罪释放需要家属签字么?法院判处无罪释放后,会立即下达判决到在押人员的羁押的看守所,在押人员可以自行回家的,不需要家属接送,也不要家属签字。刑......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模板包括哪些内容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模板包括哪些内容?申请人名称: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法律规定春节过年几天算加班?
      法律规定春节过年几天算加班?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该向其支付3倍工资,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