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务派遣是否可以非全日制用工?

劳务派遣是否可以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签定劳务派遣合同。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是非全日制、辅助性的工作,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2、比如常见的保安、保洁、物业维修等,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制度;3、但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必须征求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不得欺骗、欺瞒;4、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和工作单位有任何关联,必须是独立的、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法人公司。《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法规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由劳动者个人缴纳,但工伤保险除外,即用工单位不需要为员工缴纳大部分社会保险费。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对于是否能够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尚未作出相关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已明确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只能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且不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因此,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非全日制用工就是以小时来进行发放工资,对于此行为是可以适用于任何工种;但前提也要是取得劳动者的同意才可以实施,所以,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都需要按劳动合同法来进行办理,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条款的话,那同样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纠纷尸检时间是多长
      医疗纠纷尸检时间是多长一、医疗纠纷尸检时间是多长48小时内尸检或冻存条件下可以延长至7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


·拘役会不会留下案底 拘役可以保释吗
      我们知道,我国刑法规定了很多种主刑,即基本刑,其中就有拘役。它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规定的?现实生活中,您在购买新房之后,都需要进行装修。装修的规范在国家相关文件中也有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建筑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条件是什么?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②原判决违......


·被法院批捕由哪个部门执行逮捕
      一、被法院批捕由哪个部门执行逮捕?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一、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


·故意伤害罪二级轻伤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罪二级轻伤如何处罚?故意伤害罪二级轻伤的处罚规定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这种要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话,必须要达到轻伤以上,所以在此之前一般......


·对笔迹鉴定申请举证责任异议怎么办?
      一、对笔迹鉴定申请举证责任异议怎么办?当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


·征地补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必须要先对被征地人做好安置补偿的工作,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征地的,这很容易对被征地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征地补偿中涉及到的......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是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类型有几种
      对于交通肇事行为,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实践中我们需要严格区分一下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与交通肇事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