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保证合同能单独存在吗

保证合同能单独存在吗
  
  一、保证合同能单独存在吗
  
  保证合同不能单独存在,即使单独存在也是无意义的。根据《担保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合同无效,从合同随之无效。担保合同只能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即使是担保人声明,担保合同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
  
  二、保证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的方式 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4.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
  
  1.按照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可因下述原因而归于无效 (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担保法》第29条前段,《担保法解释》第17条、第18条);
  
  (二)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法》第30条、《担保法解释》第40条);
  
  (三)国际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担保法》第8条);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担保法》第9条);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司法》第149条第3项)。
  
  2.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6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判决书的执行是怎样的?如何执行行政判决书?
      行政判决书的执行是怎样的?如何执行行政判决书?我们国家是依法治国的法制国家,对于许多的法律知识我们普通公民都是只知道一些皮毛。关于行政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现在可以砍树吗
      根据法律规定现在可以砍树吗?在不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允许随便砍伐树木,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1、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3、一眼矫正视力≤......


·调解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像孩子的抚养权这种事情,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不愿意放弃。当然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实际上原则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给孩子提供一个比较......


·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
      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一、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管理员恶意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


·法律上的遗弃罪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发展,我们知道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比较多,一般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有的父母遗弃孩子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就有犯罪的嫌疑,除此......


·湖南钢结构工程承包方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钢结构工程在日常的建
      湖南钢结构工程承包方需要具备什么资格钢结构工程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当中的运用是非常广泛的,所以说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的修建,很可能是由多家承包单......


·现实社会中离婚的人群是越来越多的
      现实社会中离婚的人群是越来越多的,不过一般是需要经过一个过程的,方式上来说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的,有的还要分居达到两年的,必须是把财产以及......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国家构建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保障性待遇,具体包括五种社会保险和一种公积金。五种社会保险分别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一、继承权的丧失条件是什么?
      一、继承权的丧失条件是什么(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