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当事人申请办证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办理公证一般亲自到公证处,当事人确实有困难或因其它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办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但办理委托公证,婚姻财产的公证以及遗嘱公证等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公证。
  
  2、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由值班人员接待并负责办理。
  
  3、当事人按公证员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交齐全(不齐全的应补交材料)。
  
  4、对符合条件的公证申请,公证员予以受理。
  
  5、公证申请受理后,当事人持公证员开具的收费通知单到本处财务室缴纳公证费。
  
  6、公证员对受理的公证事项调查取证,认真审查,制作谈话笔录、草拟公证词。并送达负责人核稿、签发。
  
  7、经签发的公证书送交打印、翻译、校对、粘贴、盖章,制作完毕后送达当事人。
  
  8、公证事项办结后,公证员将案卷装订归档交档案室。
  
  办理公证手续是否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还要根据具体申请的公证事项而定。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要由本人亲自办理,而不能由他人代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办理公证,本人不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只要由他(她)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申办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安置人口指标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安置人口指标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安置人口的安置房产分割应当根据安置房的所有属性来认定,如果安置房是婚前财产则不应当进行分隔,只属于......


·一般的仓储合同有什么特征?
      仓储合同有什么特征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


·一、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具体赔偿项目如下,交通事故负全责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1)医疗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是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的,我们队土地进行买卖、出让、转......


·农村社保和五险一金有何区别?
      农村社保和五险一金一直以来都是大众所普遍关注的话题。而农村社保和五险一金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最近,我国已经有不少新的政策出台,我们所关注的农村社......


·指定仲裁员函
      仲裁委员会:在我方与争议案件仲裁中,我方指定贵会仲裁员为仲裁庭组成人员。特此函告。当事人:年月日...


·已经网签备案要等1年吗?
      已经网签备案要等1年吗?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离婚冷静就是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如果在一个月内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财产分割另案处理是否可以
      法院在处理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时候,一般除了要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判决以外,还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的这些问题都一并的作出......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房数卖的合同效力需要根据下列几种情况来分别判定: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


·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及注意事项一、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如下劳动争议调解书( )字第  号申请调解方:名称(姓名)______:  性别: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