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80%,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为1000元,那么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就不低于800元。同时,所发工资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试用期也属性正式劳资关系,计算方法一样。
  
  工资结算周期中开始的,基本工资除以全勤天数得到平均日工资,乘以出勤天数得到税前工资,然后扣税之类的。
  
  试用期离职当月可能不给你缴纳五险一金,理由是不满整月,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名地处理不一样,看各地仲裁。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驾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醉驾一般在5000-30000万之间
      醉驾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醉驾一般在5000-30000万之间,看涉案复杂程度:有无逃逸、拒不配合检查、财产损失、当事人悔罪表现;律师的专业能力等多种因素综......


·刑事诉讼法重要时间的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代这个社会,刑事方面的法律十分的重要,因为这部法律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秩序。并且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法律主要是刑事诉讼方面的法律,......


·起诉离婚在哪里开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如果出现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是有财产纠纷或者是抚养权纠纷的话,就需要通过司法的方式来处理这些问题,但对此很多人都是没有经验的,很多人都不知......


·民法典中什么是自然人?
      民法典中什么是自然人?我们常常听到说自己是某某国家的公民,对于公民的说法您都比较熟悉,但是《民法典》(2021.1.1生效)中却对自然人有了规定,对......


·丧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国家规定丧假是休息几天?
      丧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国家规定丧假是休息几天?一、丧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享有丧假。一般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请假单2.死亡......


·拐卖妇女儿童罪要如何认定
      拐卖妇女儿童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野蛮行为。为了预防和惩罚这种行为,刑法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该罪的犯罪构成,拐卖妇......


·一、商品房网签备案了是否需要缴税?
      一、商品房网签备案了是否需要缴税?商品房网签备案了是需要缴税的,租房网签备案后,需要交税的,享受这个权益的同时,也要对此付出相应的报酬,对房子......


·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程序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越来越繁荣,大大小小的、各种各样的公司也越来越多。在一个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有些公司经过重组分立不断扩大或......


·非法集资利息拒不上交会判刑吗?
      在当今社会存在许多非法集资招募人会以各种方式获得大量资金,在骗取钱财的同时还获得大量非法集资利息,这样就已经触犯了刑法,因此当非法集资招募人......


·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可以吗?
      在夫妻度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解决好房产的分割问题。房产也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几种不同的操作模式。而很多......


·我国缓刑期间能做飞机吗?
      缓刑人员的日常举动是受法律限制的,由于其自身原因必须受到一些行为牵制,而此时如果因为某些事情或者自己的想法想要乘坐飞机去外地的情况是否会被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