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

夫妻离婚是一件迫不得已的事情,在离婚后我们经常会见到有些夫妻因为财产的问题闹得非常僵硬,还有很多打官司的情况发生。那么夫妻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呢?下面的我们马上给您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是什么
  
  1、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
  
  “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2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物、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
  
  二、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三、有关离婚财产追诉期的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据此,因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在离婚时未能发现,离婚后另一方才发现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发现之日起计算。
  
  据此,若不存在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夫妻离婚后仍有共同财产尚未处理的,诉讼时效不受限制。如离婚时因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人民法院未予以处理。待取得房产证后,夫妻任何一方有权起诉至法院分割。
  
  以上文章就是关于夫妻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这个问题的详细分析和解读,我们不难从中发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一定要先确定所指的财产的范围,其追诉期一般被分为了三种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对待和确认。我们的专业婚姻律师将会为您提供更准确的解答,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划痕险在保险里叫什么?
      十分了解的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车辆保险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在路上,可能一些事故会发生,导致车辆受损。比如说比较常见的就是划痕这种伤害,如果......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都有哪些1、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


·职工因病辞退医疗补偿金怎么计算?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辞退员工,辞退员工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赔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职工因病辞退医......


·不可抗力因素的免责范围是什么
      不可抗力因素的免责范围是什么一、不可抗力因素的免责范围是什么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及债务清偿问题?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债务清偿问题?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


·诉前财产保全先立案吗?
      诉前财产保全先立案吗?诉前保全可以不立案,但立案后的三十天内如果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院会依法裁定解除保全。请参阅《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


·无主物的范围界定是怎样的?
      无主物的范围界定是怎样的?我们常常能在新闻中看到农民种地时挖出价值连城的埋藏物等,新闻中的埋藏物就属于无主物的一类,无主物不是诉讼争夺物,他......


·一、离婚半年起诉丈夫重婚罪是否合法?
      一、离婚半年起诉丈夫重婚罪是否合法?离婚半年起诉丈夫重婚罪是合法的,只要有相关的证据提供给法院,就可以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属于自诉的一些......


·在遗嘱订立后能不能更改
      遗嘱订立后能不能更改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民......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立案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处理1、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财产。我国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