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

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在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要是都要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成立连带责任。至于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现在就很好理解了。实践中法律规定一些情形下是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所谓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
  
  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民事责任。
  
  二、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同样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权利被侵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侵权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可见,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一种连带赔偿责任。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1、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负连带责任。
  
  2、借用其他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3、借用人与出借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且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则可不作为无效合同对待。但出借单位应当与借用人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其原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来承担。分立后的数个法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另据《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分立的规定,公司分立应对原有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否则不得分立。若该协议对原有债务的承担明确到每个分立后的公司,则每个公司依协议各自承担责任;若协议仅确定了原有债务的分担比例,那么,分立后的公司对原有债务则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复(1987)33号批复的规定,企业单位开办的分支企业倒闭后,如果该分支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应由开办该分支企业的单位负连带责任。
  
  通过我们在上文中的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了吧,实践中要是出现了上述八种情形的话,那么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此时债务人之间就是承担连带责任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认罪与不认罪有什么区别?
      我们都不知道犯了错就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治裁和审判,可偏偏有些人犯了错还死不认罪觉得自己做的对做得有道理,可法律不会因为你坚硬的态度就会放过每一......


·什么样的文件需要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査的原则,是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二年半能减刑多少
      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判刑两年半的至多减刑一年多一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


·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区别有哪些?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


·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一、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


·自建房没证拆迁怎么赔偿的?
      一、自建房没证拆迁怎么赔偿的?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具体政策和被拆迁房屋、土地的实际价值确定。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


·赌博自首怎么样处理
      涉嫌赌博罪的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谁是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其生前没有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就只能进行法定继承。那么此时谁是第一继承人呢?一般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


·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劳动法》明确规定,农民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资......


·法人股权转让协议的参考范文
      法人股权转让协议的参考范文股权转让发生在公司与公司之间或者股东与股东之间,公司之间的转让意味着需要法人之间进行股权的转让,这个转让过程需要......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