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要承担什么责任

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要承担什么责任
  
  有些父母盼着早日抱孙子,就想自己的孩子早日结婚,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置办婚姻。结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时,谎报本人真实年龄,或是提供虚假证件,比如提交造假的身份证件。但是,一旦这种情况被查明,将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婚姻无效。
  
  按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并且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此,如果双方结婚时均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两人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过,等到双方都到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合法登记后,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条件时起算。
  
  其次,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未到法定婚龄结婚,解除婚姻关系时法院将不予受理。因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其实属于男女同居关系,而按相关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过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则会依法受理。
  
  2、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应无条件解除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此,即使双方心急想要尽快结婚,但是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将直接影响婚姻效力。并且,因为双方共同生活会变成一般同居关系,所以一旦双方感情发生变化,等到分开时,可能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纠纷,所以建议必要时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一、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


·一、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有哪些区别补偿金是指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赔偿金是在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此时也......


·做房屋继承开家庭关系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一、做房屋继承开家庭关系证明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股权投资准备有哪些些需要准备的
      股权投资准备有哪些些需要准备的一、股权核算股权投资准备是投资企业在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二级科目,同时,相对应的,它还是资本公积的二级......


·民间借贷借条有效期限是多长
      民间借贷借条有效期限是多长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


·消费者投诉被工商局立案后如何处理?
      消费者投诉被工商局立案后如何处理?现在不少的企业被曝光出来生产的产品存在一定的问题,当然如果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发现了问题产品的话,是可以直......


·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解决
      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彼此借款,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朋友却会延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实践中,如果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解决呢?此外......


·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有哪些情形一、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有哪些情形?(1)原告诉被告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


·眼睛无法矫正算工伤吗?
      眼睛无法矫正算工伤吗?如果在干活中受伤,则眼睛视力无法矫正算工伤。是否属于工伤与治愈与否没有关系。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即属于工伤。发生工伤......


·在我国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1、《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医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
      一、医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保险人在经营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时,一般不像其他保险业务那样有固定的保险费率表,而是通常视每一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