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程序需要注意什么?把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是集团常见的做法,既解决了子公司自负盈亏的不利局面,又能把分散的精英人员重新整合利用。其中的吸收合并的操作流程是我们需要掌握的,那么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程序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跟随来了解一下要注意的内容。
  一、两个子公司吸收合并方式
  
  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操作流程
  公司合并涉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人的利益,应当依法进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通常如下:1、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合并决议的形成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六十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就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即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进行;就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就国有独资公司来讲,其合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进行。5、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6、合并登记。合并登记分为解散登记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以后,解散的公司应当到工商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存续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只有进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三、员工权益维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1、现金支付形式2、股权支付形式3、债权支付形式
  四、法律后果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二)、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三)、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由此可见两个子公司的吸收合并我们先要注意选择正确的合并方式并且遵守专属的法律规定做好外部准备,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操作流程来完成做好内部工作,员工权益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做好相应的补偿维护,最后还要注意法律后果以免为两家子公司的吸收合并程序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多的公司企业问题专业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调岗降薪怎么办
      对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降薪行为,劳动者需要理性应对,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用人单位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单方作出调岗......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什么?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


·建设工程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建设工
      建设工程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衡量因素,通常情况下工程质量需要一定的保证金,那么在我国什......


·交通违章处罚流程是怎么样的?
      交通违章处罚流程是怎么样的?很多人都知道在道路上都有电子监控,拍摄违章行驶的车辆,当然在有些路口是交通处理司机的违章行为,那么交通违章处罚流......


·公司法回购分红的情形在我国是怎样的?
      公司法回购分红的情形在我国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股份公司在年终的时候一般会给股东分红。这是公司因为盈利的关系给股东的一种福利政策。通常情况......


·遗产与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遗产与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死亡赔偿金与遗产的区别1、遗产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


·医疗过失等级如何进行划分
      医疗过失等级如何进行划分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类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纺:一级医疗......


·在何种情形下探望权终止?
      在何种情形下探望权终止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现下列原因时,探望权将会终止:1、被探望人死亡;2、探望权人死亡;3、被探望人成年。二......


·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公司法和劳动法在我国是非常常见,也关乎到很多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法律,在工作人员为用人单位工作时就按照劳动法中的......


·离婚协议是否公证,要公证离婚协议吗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无效商标产品怎么处理?
      无效商标产品怎么处理?应当销毁处理,商标权即使被宣告无效,企业也是可以在《商标法》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拿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维护自身商标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