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1、护理人员有收人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已在本书有关误工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部分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此不赘言。
  
  2、护理人员无收人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此处所谓“无收人”,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镇待业人员和乡村未参加劳动的人员,包括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各类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其他未参加工作的16岁以下的少年,以及乡村已达劳动年龄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护理费计算相关司法解释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的计算应视护理人员有无收人而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算标准。
  
  三、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自诉案件二审和解反悔规定是什么?
      自诉案件二审和解反悔规定是什么?一、自诉案件二审和解反悔规定是什么?自诉案件二审和解反悔规四叔定是是可以再次的来进行一个起诉的,当然这样的......


·现实中钢板不取怎么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针对一般标准已经规定得很明确了,但是在有些具体方面还是没有涉及到,比如钢板不取怎么工伤鉴定,其实这个问题在目前来说,理论界的争议还是......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一、我国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在时间上是怎样规定的呢?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


·合同诈骗10万元需要判刑几年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非法人员以签订合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之为合同诈骗。根据其诈骗的具体金额其受到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合同......


·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
      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一、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24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醉驾抽血前喝了水会降低的依据是什么?
      醉驾抽血前喝了水会降低的依据是什么?酒精是在你血液里查出,喝再多水也是在胃里醉驾验血检验作弊要负刑事责任涉嫌妨害司法,要承担法律责任,刑法处......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除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除居间合同?一、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


·防卫过当轻伤量刑是怎样的
      在进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当事人一定要注意防卫的限度,如果超过的话则就需要就对方的损害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中甚至还有可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那就需......


·公司拖欠工资无力支付怎么办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


·购房协议定金可以退吗2023
      购房协议定金可以退吗若仅仅是买方因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反悔不想继续履行交易的话,这种情况下构成违约。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退......


·私营企业如何管理?怎么管理?
      私营企业如何管理?怎么管理?私营企业如何管理1、明确计划和目标计划与目标,是中小型企业领导经常语塞的问题,没有计划就没有目标,所以,必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