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自主创业,也越来越多的企业注册;虽然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我国有严格监控流程,但是也存在着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编造、制造假的地址欺骗工商局,取得工商登记,这些造假公司注册地址的行为是需要承担非常重的法律后果的。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公司注册地址分类和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
  
  
  设 立中公司若成立,将有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未成立的,由股东连带承担。具体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釆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 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公司注册地址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写字楼
  
  一般写字楼是可以直接注册的。在注册过程中需要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及《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页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和租赁人和业主或者物业签署的租赁协议原件。这种地址不需要特殊的程序。
  
  2、商业用房
  
  区分房屋用途是否为商业用途的,主要是看房屋产权证中房屋规划用途性质,商业的或着办公用途的直接就可以使用。产权单位为小业主的:房产证完整的一套复印件上每一页都由房屋所有权人签字,《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页房屋所有权人签字。和租赁人和业主签署的租赁协议原件。
  
  3、居民楼
  
  
  居民楼又称民宅,就是供人们居住的地方。现在政府已经放宽政策,可以用居民楼来申请注册地址。不过需要经过一整套的手续才可以获得居委会的盖章。
  
  
  4、虚拟地址
  
  
  (1)由有分租房资质的公司提供的虚拟办公地址
  
  这种地址是有正规的有分租房资质和房产经纪资格的公司提供的。里边的办公条件都非常好。提供的服务也是面面俱到。
  
  
  包括:地址提供;提供本地电话号码;提供秘书服务,以你公司的名义来接听电话,并转至你电话;免费的前台服务;免费收发传真,信件留言;提供行政和技术支持;提供会议设备等,当然还有一些政府的或者开发区提供的地址;也都是真实的。
  
  (2)凭空捏造的地址
  
  这种地址一般都是代理注册公司在注册的时候给客户提供的,几乎不需要花一分钱的地址。主要是可以用来注册。现在用来分辨的唯一办法就是在合同中有相关附属说 明。一般这种地址是通不过年检和地址变更的。因为在年检的时候工商局会去核查地址,而在你要做地址变更的时候工商局也会核查地址。因为地址本身就是捏造出来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三、选定注册地址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册地址的房屋可以是租赁的,也可以是自有的,但必须持有产权证明,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村委会证明、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罝协议等。无论是租赁或自有的房屋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工商部门必须荽求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所以若是租赁的办公场所,必须荽房东提供产权证明;
  
  
  2、注册地址房屋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所以在选择注册地址的时候所租赁的房屋尽可能是个人的,这样注册登记时的手续相对简单;
  
  
  3、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性质可以是住宅、商住、商业、办公、写字楼等,所以公司地址 若是注册到自己的家里也是可以的,若产权性质为住宅或商住的,待企业名称核准下来后提供当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加盖公章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若物业公 司盖章还需提供物业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政策规定同一个地址是可以注册多家公司的;
  
  5、公司成立后注册地址若是变更,尤其是跨区变更时的税务变更手续十分麻烦,所以尽可能确定注册地址的稳定性;?
  
  6、无特殊规定工商局一般不去注册地址进行场地勘察,但是在公司成立后税务局一般都会去场地勘察。
  
  
  以上就是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需要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总得来说,公司注册要严格按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注册流程和程序进行注册,不要弄虚作假,公司注册地址的选择要真实可靠,如果是虚拟地址必须要使用真实的、合法的虚拟地址。以免被工商局查出,将得不偿失,害人害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处罚中止办案期限会计入么?
      行政处罚中止办案期限会计入么?下列期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执行期限:1、需要检验、检测、鉴定等技术手段调查取证的期间;2、需要其他行政机关认定案件相......


·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
      一、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批捕未成年人的原因说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批捕条件,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主要是:1......


·民事诉讼多久收到传票
      民事诉讼多久收到传票一、民事诉讼多久收到传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


·公司兼并收购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兼并收购的类型有哪些?(一)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划分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可将上市公司并购划分为收购控股、吸收......


·婚假的规定?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


·当今社会老櫴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当今社会老櫴欠钱不还该怎么办?当今社会老櫴欠钱不还该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申请其进入失信人员名单。如果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当中也仍然不执行的......


·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
      在建设工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确保的重点,不仅是建设工程还有其他工作岗位的劳动者都十分关注安全性问题。工作时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受害者经济以及身体健......


·一、老公重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老公重婚财产怎么分配?老公属于过错责任中的重婚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女方需......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


·要债5000标的诉讼费怎么收
      要债5000标的诉讼费怎么收一、要债5000标的诉讼费怎么收50元。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计算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案......


·被告人已被公安批捕如何对其起诉?
      被告人已被公安批捕如何对其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要看是民事诉讼还是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