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监护人应该履行哪些监护职责
一、作为监护人应该履行哪些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二、监护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承担的监护职责是法定的,不过,司法实践中很多民众还是没有把监护权和抚养权从法律层面上进行区分,因为人们习惯性地认为父母承担抚养义务,实际上也就是在履行监护职责,当然父母也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一)事故报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
·诈骗罪已经被批捕是否确定犯法?
一、诈骗罪已经被批捕是否确定犯法?《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余额有什么要求
上市公司是指我国规模达到一定范围,产生的经济效益较大的公司。这类公司运作和经营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所以除了股票市场的融资,还可进行融资融......
·适合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如果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话,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取得了结婚证之后,那么双方之间才能建立婚姻关系。此时,我国对男女......
·什么是处分抵押房产
处分抵押房产就是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用房产作为抵押,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得到经济上的帮助。那么处分抵押房产所得金额顺序......
·证明被告商标侵权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被告商标侵权的证据有哪些?1、权属证据。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目的在于证明商标权的归属。2、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侵权行为......
·无过错原则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无过错原则适用的情形是什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一、醉驾检察院通知去报到可以不去吗?
一、醉驾检察院通知去报到可以不去吗?不可以,犯罪嫌疑人没有选择的余地,司法机关的任何一个决定都是强制性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去的话,人民检察院可......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轻伤二级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轻伤二级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拘役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拘役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
·公司法三分之二多数决什么意思?
在公司的运行当中,表决权是每一位公司股东的应有权利,也代表了股东能够参与到公司的发展决策环节的过程中,在公司的表决过程中,新的公司法更改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