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鼻子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鼻子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其中鼻子的轻伤标准为轻伤一级: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轻伤二级: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鼻骨粉碎性的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轻伤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若当事人或办案人员对初次鉴定的结论有异议的,需要补充鉴定的,由原法医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由办案单位委托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数额看和解的谈判结果,如果等待法院判决则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鼻子轻伤鉴定标准根据鼻部损失程度分为一级轻伤和二级轻伤,鼻部离断或者造成15%以上缺损的为一级轻伤,出现鼻尖缺损、一边鼻翼缺损,鼻骨粉碎性骨折等情况则为二级轻伤。如果对方是故意致人轻伤,可判有期徒刑3年以下,并对伤者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生效日期延期多少年
      合同生效日期延期多少年一、合同订立日期与合同生效日期是同一天吗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


·近年来,无论是娱乐新闻还是社会新闻,都能看见毒品的相关报道,
      近年来,无论是娱乐新闻还是社会新闻,都能看见毒品的相关报道,吸毒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一定构成犯罪,那么吸毒要关多久?这个问题根据不同......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吗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更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


·法律对于打架轻伤害怎么判刑
      吵吵闹闹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事,但是有些人却因为一些矛盾,二话不说就使用暴力进行解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架行为。打架中如果有一方受伤了,那打人......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赔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赔偿金怎么计算?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劳动者)分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


·申请商标续展要什么材料
      申请商标续展要什么材料商标续展需提交的材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


·终身禁驾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终身禁驾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我们发现在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情况下,一般是会对驾驶人员作出处罚的,而此时不管怎么处罚,其实多数情况下日后都还是具有驾......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在现代工农业高速持续发展的今天,为了确保土地使用权不阻碍相关产业的变革,需要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管理。在......


·代通知金可以含余假天数吗?
      代通知金可以含余假天数吗?代通知金不包含余假天数的,但是员工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将未休的假期折算成工资补偿给员工。一、法律依据依据《企业职工带......


·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
      无论是在协议离婚还是进行诉讼离婚,此时当事人是否请律师,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作出选择,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也就是说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


·云南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云南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招标是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一种方式,每个国家都会使用招标,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为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