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人诈骗120万判多少年?

个人诈骗120万判多少年?个人诈骗120万会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诈骗罪量刑标准(未遂):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个人诈骗三千元以上,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若是诈骗所得金额超过五十万,就属于诈骗金额超级巨大,只要受害者报案,此时实施诈骗行为的个人最低也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对于个人诈骗获得120元的诈骗案件,即使诈骗犯最后被抓捕,受害人的损失一般也不能得到返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确定商标无效是否有追溯力?
      确定商标无效是否有追溯力?一、确定商标无效是否有追溯力?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


·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


·监控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违章停车不扣分,一般是罚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罚单上的日期,不要延迟日期,以免生成滞纳金,加重经济损失。违章停车很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交通拥堵等影响......


·劳动保障法特征是什么?
      劳动保障法特征是什么?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追求的是平等,那么作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处在......


·遇到淘宝网络诈骗怎么办?
      遇到淘宝网络诈骗怎么办?遇到淘宝网络诈骗,首先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刑事侦察部门、网络安全保卫部门接到报案后,会积极开展侦查工作。保留......


·如何鉴定工伤,需要什么程序
      如何鉴定工伤,需要什么程序工伤鉴定是工伤事故处理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它关系着劳动者最为关系的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应该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呢?程......


·一、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可以考驾驶证?
      一、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可以考驾驶证?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话终身都不能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第九十一条第......


·2023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了哪些
      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


·著作权诉讼主体资格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诉讼主体资格规定是什么1、网络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


·法律中规定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刑诉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


·质押权的设定的问题
      质押权的设定的问题一、质押权的设定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一改民法通则债之担保立法体例,将民法通则中债之担保的抵押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