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条件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条件是什么?1、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2、扶养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扶养人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2)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二、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区别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三、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扶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扶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扶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4)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一份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对遗赠人和扶养人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就比如说遗赠人当时意识已经不清醒了,或者在遗赠人分配的根本就不是个人的合法财产,那遗赠扶养协议也不会受法律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


·检察院不予批捕给谁通知?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给谁通知?逮捕,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逮捕并不代表撤案。对于罪行轻的、患病的可以一直不采取逮捕措施,直接移送法......


·一、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哪些?
      一、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哪些?1、开发商没有拿到土地使用证或者没有缴清土地出让金没有违约金;还有一种是购房者退房,开发商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合同押金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押金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押金和违约金的规定是违约金是合同一方违约时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时预先设定而违约事实发......


·醉驾了以后怎么办会被吊销驾照吗?
      醉驾了以后怎么办会被吊销驾照吗?直接吊销驾照,专家表示,刑法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实行拘......


·执行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那些
      执行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那些一般情形下,对于某块区域或地区的执行管辖权,一般由法院进行委任或授权。但是也免不了当事人对执行管辖权存在异议的情况......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时效是多久?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


·累犯适用缓刑制度吗?
      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一定时间内,要是行为人又构成了故意犯罪,并且需要进行处罚的话,则就会构成累犯。通常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向法院争取适用缓刑,那......


·诈骗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立案金额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


·《刑法》中规定醉驾一般判多久
      《刑法》中规定醉驾一般判多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