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调岗工资降了可以投诉公司吗

不调岗工资降了可以投诉公司吗?可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公司。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不同意调岗被公司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公司降低工资待遇的这种做法,无非就是逼迫员工同意工作岗位上的调整,但无论是调整工作岗位还是对薪资方面的调整,这都得跟员工进行协商,用人单位没有单方面变更员工工资待遇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总则权利不得滥用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权利不得滥用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权力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允许被滥用的,包括国家公职人员的......


·房屋买受人其实也就是指购买房屋的人,相信大家都有所体会,现如
      房屋买受人其实也就是指购买房屋的人,相信您都有所体会,现如今购买房屋的人多数都是个人要么就是夫妻,而以公司或单位名义购买的毕竟还是少数。那就......


·一、服务保险代理人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服务保险代理人可以随时辞职吗?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


·侦查羁押和拘留一样吗
      拘留和羁押不一样的。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


·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单位由于不愿承担员工的工伤赔偿等费用而否认双方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这对于员工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在此类纠纷的审理过程中,法......


·债务的全部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全部转移,又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主要......


·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制度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制度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


·国家对科技成果技术权益的归属规定有哪些?
      国家对科技成果技术权益的归属规定有哪些?第四十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应当依法由合同约定该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在大雨之后浸泡汽车无疑是对主人的巨大损失,是否可以在此时向物业公司索赔取决......


·在租赁期间房东可以卖房子吗
      在租赁期间房东可以卖房子吗?在租赁期间房东可以卖房子,但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


·一、未婚先孕女方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未婚先孕女方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可以,未婚怀孕男方无需负法律责任,如果生下了孩子男方需要负抚养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