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1、离婚家里的土地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作出一个合理明确的划分,婚后财产的话需要共同的分割,但是婚前财产就需要个人的,来进行取得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土地这种财产性的收益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范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当事人藐视国法要拘留多久?
      一、当事人藐视国法要拘留多久?藐视国法属于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从法律上怎么解除收养关系?
      从法律上怎么解除收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享有的权力一样吗?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享有的权力一样吗?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不一样。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处分其专利,......


·玩忽职守的行政处罚方式?
      玩忽职守的行政处罚方式有哪些一、玩忽职守的行政处罚方式有哪些?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


·国外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外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中国的快速崛起,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活力,中国制造也成为世界其它国家所津津乐道的词语。中国对征地补偿标准制定严格,......


·外卖新规中有哪些新的规定出台
      外卖新规中有哪些新的规定出台一、外卖新规中有哪些新的规定出台《外卖配送服务规范》是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联合百度外卖共同起草,正式实施的,......


·开分公司要求什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现在社会与用人单位达成劳动关系时基本上都会签订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毕竟合同是有法律效益的。但也有人是没有签订合同就为其工作的。那么在这种情况......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一、概念与特征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行为。(一)客体......


·公司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有存档吗?
      公司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有存档吗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需要交劳动局存档。因此,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起,劳动合同一般都不交劳动局存档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