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否可以?

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否可以?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可以的,对于生效部分不满意,可以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出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现实生活当中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是可以进行生效的,在这个生效过程当中的话,可能会涉及到一个部分生效的问题,所以是法律当中所允许的,也是一种合乎法律内容和法律程序方面的规定的,这在《刑事诉讼法》有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视居住会判缓刑吗?
      一、监视居住会判缓刑吗监视居住,不是刑事处罚,监视居住后可能根据案情审判,判决无罪或是有罪服刑。缓刑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是有罪判决后的服刑方式......


·非法集资是通过怎样的形式进行集资的
      企业开办初期可能存在启动资金不够的问题,这时候公司法人需要通过集资的方式,来获得启动资金,并给予投资者相应的股份,但是关于集资也有相应的法律......


·江苏宿迁农村拆迁补偿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江苏宿迁农村拆迁补偿实施细则是怎样的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管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


·医疗事故鉴定时要注意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时要注意什么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


·发现埋藏物是原始取得吗
      发现埋藏物是原始取得吗?我国地大物博,在地下埋藏着很多的物品,这些埋藏物有的可能一文不值有的可能价值连城,因为埋藏物涉及到很多的金额问题,所......


·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合同法上并没有规定怎么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是双方约定的,如果在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那么一......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对于许多的打工仔来说,住房问题是一直困扰他们的问题,因为房子的租金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收入。而在租房时为了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发生,我们往往要要......


·劳动合同法87条与48条的释义也?
      劳动合同法87条与48条的释义也有哪些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


·程序上民事诉讼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一,程序上民事诉讼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一般来说,下列具体案件可以作为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1、结婚时间短,对婚前财产、共同财产双......


·
      一,当事人债权债务遗嘱是否成立一般来说,债权债务是不能立遗嘱的,这正是由于它具有强烈的顾虑,一不能代书二不能见证,否则遗嘱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


·夫妻俩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夫妻两人感情出现破裂时必定要谈及该如何分割离婚财产的问题,对于婚姻财产的分配要求进行妥善的了解能有效减少纠纷,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摩擦和争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