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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多少入刑构成犯罪

抢夺罪多少入刑构成犯罪
  
  一、抢夺罪多少入刑构成犯罪
  
  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因此,单说抢夺多少财物构成犯罪的话,那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就可以认定构成本罪。若是具有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此时对于抢夺财物的数额要求只需要按照上述数额的一半确定。
  
  二、抢夺罪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对于抢夺罪要特别注意的是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抢夺他人财物,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认定为抢劫做。比如,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等等。这个时候,由于成立抢劫罪,自然就不会再按照抢夺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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