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母亲去世能继承外婆的遗产吗?

母亲去世能继承外婆的遗产吗?对于这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法律规定,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按照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分妈妈已经去世,外婆的遗产,外甥女可以继承去世妈妈的那一部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继承权男女平等。2、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4、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5、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6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老人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或孙女母亲有1遗嘱指定继承人,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外孙女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代替母亲行使继承权。三、《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道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综上所述,继承权男女平等, 遗产继承应当按照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外孙女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代替母亲行使继承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转租违约书条款怎么写才有效
      合同转租违约书条款怎么写才有效合同转租违约书条款,在租赁期间,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婚姻要是因为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就会导致婚姻无效。而一般需要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此时就需要对“夫妻”的财产作出一个分割。那您知道无效婚......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还款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


·什么情况下算是自动离婚
      什么情况下算是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近几年来比较频繁发生的事情了,特别是大多数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发生的频率比较高,因为他们对于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案件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交通事故纠纷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依然属......


·公示催告程序特点是什么?
      公示催告程序特点是什么?一、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


·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


·我国法律中对纵火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纵火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放火罪,这与失火罪是不同的,毕竟纵火罪属于故意犯罪,但失火罪仅仅是过失犯罪。因此在具体的量刑处罚上面,对纵火......


·南阳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流程是什么
      一、南阳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流程是什么(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