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有哪些

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有哪些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与自然人属性无关的法人可以享有,比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二、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形有哪些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受到非法侵犯。2、《民法总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3、《民法总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4、《民法总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三、公民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起诉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案件,不能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作为人身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是指民法因调整人身关系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人身关系在民法上的体现。而作为人身权法律制度,它规定有关人身权问题,调整人身权法律关系,为人身权关系的产生、实现和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为标准。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人身权同时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此外,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的价值尺度衡量人身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上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法律上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1、是否同意离婚,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2、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3、子女相关的身份信息,如......


·公职人员不干活能辞退么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一、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若是已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注销此时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也是无法改变......


·新进员工入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新员工进入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除了要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以外,有些时候,还需要签订新员工入职协议。对于初步职场的新人来说,入职协议是很重要的,......


·实缴的注册资本要交多少印花税
      实缴的注册资本要交多少印花税?应该按照资金账簿税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实收资本的印花税具体有二种情况下交纳:1、公司成立注册时,按注册的实收......


·网购消费者不满意如何网络维权?
      淘宝、天猫,还有微商等各种网络平台的推广为您的生活带来方便,消费者不需要出门逛街,只需要手机电脑操作就能挑选商品,邮寄送到家门口。但毕竟没有......


·银行本票有效期是多久?
      银行本票有效期是多久?在实际生活中,企业之间或者是单位之间的经济结算除了转账、现金和汇款之外,还有一种结算方式就是本票结算,本票结算和其它......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由于在工作中身体长期受到损害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由于在工作中身体长期受到损害,故而对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程度损害的情况。意外受到工伤之后我们怎么知道自己的工伤等级呢?这就要进行......


·失火罪是《刑法》第几条
      一、失火罪是《刑法》第几条《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


·合法的借条一般几年过期
      合法的借条一般几年过期1.《民法典》(2021.1.1生效)67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


·全款购房他项权证需要办理么?
      全款购房他项权证还需要办理么?全款买的房子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的话,就只有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因为不用按揭,所以也没有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前的他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