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含补贴吗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含补贴吗加班费中岗位津贴不包括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 津贴、 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能算入加班费计算基数中。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加班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标准工作日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根据加班加点时间的不同,《劳动法》将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计发比例做了三个不同层次的规定: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加点),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2、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3、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加班加点是否要补发加班工资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加班津贴是否可以替代加班工资。加班津贴是用人单位给本企业员工设定的一项福利制度,法律对加班津贴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特点及企业需要决定是否设定和执行加班津贴制度。加班工资与其不同,是法律给用人单位设定的一项法定义务,劳动者超过工作时间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加班加点的时间不同,按照相应的比例予以计发加班工资。由此可见,加班津贴并不等同于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了加班津贴不能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定义务。在目前的一些法律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设定加班津贴的目的是对加班工作人员超时工作进行补偿,与法律对加班工资规定的立法目的相同,基于公平原则,加班津贴可以部分抵消加班工资,但毕竟不能取代加班费,二者归于不同法律规范的范畴。因此,加班津贴应当实行“多不退少要补”的原则,当实际加班工资高于加班津贴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加班工资金额支付;当实际加班工资低于加班津贴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加班津贴标准支付。公司不能与员工格外约定加班费的标准,更加不能擅自更改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只能按照国家的规定来计算加班费数额,这样才能不损害员工的合法利益。而实践中,也是不能用加班津贴来代替加班费的。这类劳动者的工资正常时间加班的,不应低于正常工资的150%,双休日的加班工资不低于正常工资的200%,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300%。如用人单位违反这类规定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管部门进行处罚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二婚配偶继承权丧失吗?
      二婚配偶继承权丧失吗?一、二婚配偶继承权丧失吗?二婚配偶继承权是可以享受的,因为二婚的配偶也是合法的夫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是可以判定继承......


·2023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一、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意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这由国家水力资源总局经过审查以后颁布的一项质量检验的标准,意味着以后针对水土保持......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如何办理手续?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如何办理手续?1、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规定是什么?审查起诉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


·哪类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哪类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


·一、赌博借钱借条是否有效?
      一、赌博借钱借条是否有效?赌博借条属于非法债务,所以法律上是认定为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于非法的借贷关系其本身就是不......


·立功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一、立功构成的要件有哪些1、主体要件。立功的主体是一切归案的犯罪分子,无论其主观恶性轻重、犯的是何种罪行、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有无悔罪表现、有......


·离婚抚养费没给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之间有孩子却离婚的例子经常发生。对于有婚生子女的夫妻双方离婚,其不仅仅会对于婚内财产的分割问题还会产生对孩子抚养权的争......


·劳动合同毁约之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毁约之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怎么判定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怎么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