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二、可否自主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可以自行寻找一个相对熟悉而又专业点的机构,且出鉴定报告时间上会快点,但鉴定费一般要自行承担,且对方有要求重新鉴定的可能性;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只能通过摇号确定,没有选择权,且一般通过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从严鉴定。另,通过法院委托鉴定,从时间上要长很大,一般至少需要3个月或以上。但,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仅仅是一种参考,或者说是一种依据,并不能作为最终定案全部证据。当警方不采信鉴定报告时,当事人还可以重新请鉴定机构重做鉴定,如果和保险公司结论差距太大,使赔偿无法进行,还可以上法庭,由法庭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怎么写?随时社会体系不断完善,办理业务时要求提交的文书也越来越规范。企业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很多机构要求提供企业相关的资质证......


·成立犯罪中止条件具体是什么?
      成立犯罪中止条件具体是什么?一、成立犯罪中止条件具体是什么?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1)犯罪既遂以后,......


·交通事故对方是公司车辆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对方是公司车辆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对方是公司车辆,说明对方一般是执行职务行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91条第1款规定......


·盗窃罪多少算数额巨大是多少钱?
      一、盗窃罪多少算数额巨大是多少钱?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不能认定为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情节的有哪些
      自首属于法定的处罚情节之一,要是可以认定罪犯具有这样的情节,那实际上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对于杀人案中的嫌疑人来讲,在一些......


·山东省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负责判断交通事故责任,然后以此为根据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然而很多人对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没有明确的概念,本文将着重讲解......


·租赁合同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关于租赁双方的行
      租赁合同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关于租赁双方的行为我们需要用租赁合同去约束双方的行为,因为我们谁都不知道双方的想法,如果有违反约......


·职务侵占罪入罪数额是多少?
      一、职务侵占罪入罪数额是多少?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


·替别人顶罪酒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替别人顶罪酒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替别人顶替酒驾的处罚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酒驾并不构成犯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事业单位主动离职申请流程是什么
      事业单位主动离职申请流程是什么?1、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员工,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


·工伤认定 申请期限是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才行,不然认定部门是可以不受理申请的,这对受伤劳动者来讲就是很不利的。这种情况下,也就只能按照普通的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