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典父母一方死亡可以遗嘱监护吗?

民法典父母一方死亡可以遗嘱监护吗?父母一方死亡可以遗嘱监护,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指定和协议确定监护人是民法典的一大创新。父母在身患疾病时,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安排好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后事,以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前,离婚现象普遍,父母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确定谁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必须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二、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已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2、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不是正式制作自书遗嘱,仅是在日记或有关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某遗产如休处理,则不应认定该内容为自书遗嘱。但是,自书遗嘱只要求是遗嘱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的书面记载,也不要求须有“遗嘱”的字样。如果遗嘱人在有关的文书中对其死亡后的事务作出安排,也包括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处理作出安排,而又无相反证明时,则应当认定该文书为遗嘱人的自书遗嘱。3、须由遗嘱人签名。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和、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乞讨、增删的内容无效。4、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自书遗嘱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嘱制作完毕,遗嘱人签名之对于遗嘱指定监护的具体内容,是不可以对抗遗嘱的有效要件的,遗嘱必须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才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作为监护人,具体情况下,涉及到被指定的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那么后期还需要进行合法的变更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虚假广告入罪标准是什么
      虚假广告入罪标准是什么一、虚假广告入罪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


·律师会见能问什么?
      律师会见能问什么?一、律师会见能问什么?主要问跟案情有关的详细情节。其中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涉及民事行为能力)、住址、联系电话、......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监外执行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在实......


·拆迁安置纠纷财产的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拆迁安置纠纷财产的分割应该怎样办理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一、没共同财产老公出轨要离婚我能要求赔偿吗?
      一、没共同财产老公出轨要离婚我能要求赔偿吗?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关键是男方出轨的证据。法律链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流程具体如下: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


·怎样解决欠款纠纷 欠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欠款纠纷是生活中十分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而在发生欠款纠纷时,有些人会因气愤而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讨债手段,甚至可能会闹到派出所,这些做法都是不明......


·火车站猥女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火车站猥女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火车站猥女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猥亵儿童,依据法律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从重处罚2、聚众......


·高空坠物车怎么报保险?
      一、高空坠物车怎么报保险?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房屋内的物体因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这里所指的物体包括被保险房屋、房屋专属天台及专属庭院内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