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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跟室外抢劫

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的手段来威胁物品持有人交出财务并且将财务带走的行为,根据不同的特点分为不同的抢劫罪类型,其中按照地点进行分类,就可以分为入室抢劫跟室外抢劫。这两种抢劫罪是怎么定义,又是怎么判刑的呢?
   一、入室抢劫与室外抢劫定义
  入室抢劫:入室抢劫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室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室”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为人进入了住宅院内,也应视为“入室抢劫”。
  入室抢劫的犯罪分子的入室行为,在实践中往往是到居民住宅破门撬锁,危害非常严重,这种入室行为本身就已构成本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由于抢劫罪的入室行为是其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的一部分,根据刑法处理牵连犯的一般原则,只以抢劫罪一罪从重处罚,不必再以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并罚。
  室外抢劫:在室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二、两者的犯罪处罚
  处罚的基本依据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室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我们的解答可以看出,入室抢劫跟室外抢劫唯一不同的就是地点,一个在室内一个在室外,但是虽然地点的不同,入室抢劫罪刑罚却比室外抢劫罪情节更加严重。入室抢劫罪是抢劫罪里的加重情节,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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