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严重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严重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严重吗?
  
  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的性质是比较严重的,因为立案就代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才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五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任何刑事犯罪活动的立案都标志着性质是比较严重的,就像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没有立案之前,跟案件相关的受害人肯定也是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现在很多拒执案件,一般都是执行所在地的法院直接立案管辖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甲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然后明确解除劳......


·交通事故二审改判率高吗?
      交通事故二审改判率高吗?(一)二审处理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


·哈尔滨检察院信息公开制度
      哈尔滨检察院信息公开制度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2014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技术服务合同可分为哪些种类
      技术服务合同可分为哪些种类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其服务涉及到“设计服务、工艺服务、测试分析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新型或复杂生产线的调试......


·制毒犯罪中止刑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制毒犯罪中止刑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一、制毒犯罪中止刑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制毒犯罪中止比照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量刑从轻、减轻......


·在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当中
      在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当中,有关的规定中包含了探视权的相关规则,在这里我们就一起来讲一下在婚姻中关于探视工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羁押一日可不可以折抵一日刑期
      羁押一日可不可以折抵一日刑期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


·一、血液检验结果显示为醉驾怎么办?
      一、血液检验结果显示为醉驾怎么办?血液检验结果显示为醉驾的要按照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


·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关于纳税人具体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属于哪种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但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


·交强险该如何赔付,怎么赔付交强险
      交强险该如何赔付,怎么赔付交强险一、交强险该如何赔付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