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侵犯版权的标准有哪些?

侵犯版权的标准有哪些?侵犯版权指不经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5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有:(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八)其它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二、具体表现1.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全部或部分地,原样或经过改换面目,以自己的名义发表;2.未经创作集体或其他合作作者同意,将集体创作或与他人合作的作品,以自己的名义发表;3.未参与创作,强行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在他人创作的作品上署名;未经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许可,擅自发表其未发表过的作品;4.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对其作品作实质性的修改,或作其他有损作者声誉的改动;5.继续传播作者已经公开声明收回的作品;6.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以复制、出版、表演、录制、改编、翻译等方式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7.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不向版权所有者支付报酬或不支付合理报酬。侵犯版权的具体情况是基于实际的侵权事实而定的,当事人非法利用他人的作品就构成了侵权的行为,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涉及到严重的侵权行为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通常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在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才需要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确定。而这也是夫妻离婚必须要处理的问题之一。那么实践中,该......


·云南省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许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人并不是必须坐牢做到规定时间的,对于那些符合条件并且在监狱里认真改造的犯人可以申请减刑。当然减刑是有......


·建立劳动关系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其实广大市民增加对我国的基本法律的一些了解和认识是很有必要的,比如说在工作的时候,可能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进入单位以后,单位以各种理由,模糊......


·代通知金包括加班工资吗?
      代通知金包括加班工资吗代通知金计算包含津贴不包括加班费。内地劳动市场实际上已经通过相关的调整机制形成了一定的鲜明特点了,随着在劳动关系当中相......


·寒假工签了劳动合同不做了可以直接走吗?
      寒假工签了劳动合同不做了可以直接走吗自动离职要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若你实在要离职,建议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为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一、离婚了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一、离婚了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


·食用油仓储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食用油仓储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从性质上而言,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具......


·异地电子眼违章怎么处理?
      异地电子眼违章怎么处理,应当按照罚款金额以及省内省外分别对待,省内罚款200元以下,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驾驶员异地违章200元以下,可以在省内通过汇......


·国家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国家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国家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


·一、离婚分割共同共有财产可以吗?
      一、离婚分割共同共有财产可以吗?是可以的,而且还要各自一半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下:1.工资、奖金;2.......


·货物出口合同(一)
      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