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赔偿规定是怎样的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肖像权侵权认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肖像权是每个人都有的,使用别人的肖像进行赚钱是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当事人并不知道此事,属于侵权行为,需要立即进行侵权行为,然后给当事人进行道歉,如果给当事人带来严重损失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当事人实际损失进行物质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拖欠工资仲裁流程是什么
      拖欠工资仲裁流程是什么一、拖欠工资仲裁流程是什么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


·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因素有哪些?
      一、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因素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


·股权转让定金协议
      股权转让定金协议以下是股权转让定金协议的范本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____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


·一、对方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对方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


·拘役3个月可不可以缓刑?
      拘役3个月可不可以缓刑?1、拘役3个月适用缓刑。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


·被判处罚金什么时候交?
      被判处罚金什么时候交?1、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


·哪些行政部门有强制执行权
      哪些行政部门有强制执行权一、哪些行政部门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


·如何有效避免企业拆迁矛盾?
      如何有效避免企业拆迁矛盾?近些年来,拆迁成为了一个热词,拆迁矛盾纠纷也时常成为社会热点新闻,处理好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也非常棘手,对......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放假违法吗
      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不放假不算违法,但违规。学生不是劳动者,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教师可以算加班工资,学校不支付,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全体公民......


·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则,要遵循公平公正等五个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为了实现合同的根......


·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可以吗?
      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可以吗?一、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出租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