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根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根据两个因素来确定:一是本人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二是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的医疗期长度如下: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病假解除劳动合同的怎么补偿
  
  
  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由于你已在单位工作了2年零10个月,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你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至于报销医疗费用,单位只负责报销劳动合同解除前的医药费,解除后的则不负责。
  
  
  关于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问题,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为60日,所以,你应当在单位正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申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免错过时效期。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员工病假,即医疗期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可以积极申请仲裁,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变更需要经历哪些程序?
      合同变更需要经历哪些程序?按照规定,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在实践操作中,经常会因为出现新情况,合同内容也要随之变化。这时经双......


·拆迁合同变更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拆迁合同变更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拆迁合同变更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可变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权的期间是1年。《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


·进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
      进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


·未满18岁可以买房子吗?
      未满18岁可以买房子吗买当然没问题。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只是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由未成年......


·撤销权消灭啥意思?
      撤销权消灭啥意思?一、撤销权消灭啥意思就是指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


·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是什么?一、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第一条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


·报批捕是由公安机关上报吗?
      一、报批捕是由公安机关上报吗?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


·怎样算侵犯音乐版权?
      怎样算侵犯音乐版权有哪些情况(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某当事人发生的赠与或物权转移时,有权利行使任意撤销权。任意撤
      某当事人发生的赠与或物权转移时,有权利行使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有除斥期间在各个法规中也有所不同。那么任意撤销权有除斥期间是什么?它的行使条件......


·公证的特别程序是什么
      公证特别程序是公证机关在办理特定公证事务时。依照法律规定所适用的公证程序。特别程序只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定的公证事务。公证特别程序主要包括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