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结婚彩礼钱离婚时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彩礼钱离婚时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所以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相对较小。《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可能较大。二、在处理有关彩礼纠纷时应注意什么问题(1)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身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庭共有财产。而在诉讼中大多数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或父母起诉,因此应诉方以起诉人不适格作为抗辩时,法院不应予以采信,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对于被告的确定问题也是如此,诉讼方通常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习俗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故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并无不妥。(2)应注意把握彩礼返还的范围,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到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是否发生了必要的消耗,是否为筹办婚事支付了必要的费用等,在此基础上予以适当返还。在实际生活中,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化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故在处理方式上应当灵活把握,真正体现公平原则。结婚给付彩礼,在当今社会中是十分常见的。不过有的男女结婚,也是协商男方不用给彩礼。由于法律上并未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因此实际彩礼的给付,基本建立在当事人协商的基础之上。即使男方在结婚之前没有给付彩礼,在法律上也不会影响到结婚证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乡对集资诈骗的处理是怎样的?
      很多企业利用自己的商业形象来进行集资活动,同时也正满足有些不怀好意的人利用企业这一路径通过集资,在获取了相当利润的情况下便脱离企业自身,对企......


·公房承租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到底归谁所有?
      一、公房承租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到底归谁所有?  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各省的法规及司法实践,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可以怎么解决?
      商标作为企业全部的信誉的载体,对于企业可以带来的无形资产是包括跟其他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使用商标的这种行为会源源不断的给企业带来很多的......


·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抽逃出资
      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抽逃出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


·合同诈骗罪嫌疑人关押时间是多长?
      合同诈骗罪嫌疑人关押时间是多长?关押多长时间由案情本身决定,以下是相关期限: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如果逮捕,侦查羁押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延......


·户囗注销身份证还能用吗
      不能用的。1,原则上,户口被注销了,身份证也就丧失了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用了。2,我国户口注销有以下几种类型:死亡注销、出国定居注销、入伍注销......


·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分别是什么
      法律中针对不同的罪名都是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的,不过现实中有些罪名的量刑标准却是一样的,不过实际构成的犯罪却不同。很多人认为信用卡诈骗罪与盗......


·视听资料是直接证据吗,有什么特征
      视听资料是直接证据吗,有什么特征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采用图像、录音等方式进行收集证据的也越来越多。但是对于视听资料的相关认识并不是......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等级的内容有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等级的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等级根据人身损害等级的不同而不同。关于人身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  1、工伤:适用《......


·遭遇工伤事故后做司法鉴定还是工伤坚定?
      在我国劳动者遭遇工伤后救济的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工伤鉴定索要工伤赔偿,二是通过司法鉴定索要人身损害赔偿。但是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概念和鉴定内......


·高空坠物致人损伤法条中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随着城市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件越来越多,高空坠物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是,由于小区住户众多,高空坠物的来源如何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