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结了婚就能随便看对方工资条吗?

结了婚就能随便看对方工资条吗?结了婚是否能看对方的工资是要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来进行确定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你的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范围包括哪些?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综合上面所说的,工资条就是属于实际收入的赁证,对于个人来说是属于有隐私的权利,但对于夫妻来说就应该要透明化,只要双方的财产是属于共同的使用,那么这份赁证就应该要拿给对方审查,从而双方也不会存在隐藏的情形,对于共同的财产就应该要平均的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如果我们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侵犯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们是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言词证据的作用有哪些
      言词证据的作用有哪些通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罪犯和证人的提供的言词可以作为证据中的一种,在法律规定上,言词对罪犯的定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


·游戏厅工作人员构成开设赌场罪吗
      相信很多朋友都去过游戏厅,也听说过赌博罪,但是您知道开设赌场罪吗?以及在游戏厅工作人员构成开设赌场罪吗?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游戏厅工作人员构成......


·一、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么?
      一、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么?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


·被告人认罪法条内容有哪些?
      被告人认罪法条内容有哪些?《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


·我国贩毒主体人群所要面临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我国贩毒主体人群所要面临的刑事处罚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


·民法总则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1、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移送管辖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移送管辖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


·什么是车身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什么是车身划痕险,有必要买吗?车身划伤,虽也属于车辆损伤,但是在保险中却有单独的一类保险,即车身划痕险。车身划伤险不同于车损险,也不是强制购......


·别人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别人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别人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别人公司欠钱不还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具体诉讼过程当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诉讼费......


·一、公民已交的二胎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吗?
      一、公民已交的二胎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吗?公民已交的二胎社会抚养费是不可以退回的。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2016年1月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