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从预审到开庭多少时间才可以审理?

从预审到开庭多少时间才可以审理?
  
  一、从预审到开庭多少时间才可以审理?
  
  1、正常时间为2-3个月;
  
  2、其间法院要通知被告答辩、组成合议庭以及通知原被告开庭等
  
  二、案件的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起诉
  
  1、起诉的条件:
  
  (1)原告认为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2)被告必须明确指出具体所做的行政行为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证据以及诉讼请求。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并且是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5)必须提前经过了复议程序。
  
  (6)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方式:书面形式,按照相应要求书写起诉状,才能开始诉讼程序。其主要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等。原告人的组织名称住址以及代表法人的情况。
  
  (2)诉讼的请求以及证据事实和原因
  
  (3)根据事实的来源和内容,证人的信息。
  
  (4)接受该起诉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体日期。
  
  (二)、受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话,可以决定立案审理。受理与否,是要按照国家审批权对该行为审查的单方面行为结果所决定的。
  
  (三)、审理
  
  (1)审理前准备: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后,在立案那天起五日内,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人,被告人需要在收到那天起十五天内将有关的证据以及规范性文件交到人民法院,并且提交答辩状。答辩状通过人民法院在五日内将副本发送给原告开庭时间地点需要通知当事人以及有关诉讼参与人。对于公开审理的安静,应该公告当事人姓名、案件缘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2)开庭审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陈述行政观点矛盾:原告、被告、第三方,接着举例证明,或者物质证明,最后当事人陈述。
  
  (3)合议庭评议和判决:在上面说讲的审理之后,合议庭的人员会进行评议,对于判决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观点,达成共识之后有院长审批。该过程不公开,少数服从多数,不同意见应该被记录。判决是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之后,依据事实,已法律为标准进行裁判的行为称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法院会通知一般都是在证据比较齐全的情况之下才会受理,而针对于不同的案件所查证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但一般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期限,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也要把握好时间,从而确定出来的结果是属于真实有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结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结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一、结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


·公安机关批捕的时限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批捕的时限是什么?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


·著作权取得的基本方式有哪几种
      著作权取得的基本方式有哪几种主要可分为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两种。(1)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也叫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


·劳动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


·抽象行政行为是否构成合同履行的障碍?
      抽象行政行为是否构成合同履行的障碍?一、抽象行政行为是否构成合同履行的障碍?抽象行政行为可以构成合同履行的障碍,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应构成不可......


·聘用合同终止违约金在何种情况下会产生
      聘用合同终止违约金在何种情况下会产生一、违约形式企业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支......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注册资本代出资可以吗?
      注册资本代出资是不行的,公司成立之初,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注册资本额,不能让其他人代出资,如果有这样情况,会扰乱公司的股权治理结......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有哪些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


·外地违章本地能处理吗
      外地违章本地能处理吗的具体规定?对于外地违章如何处理具体的规定,交警部门给出了相关的具体的解释,而且在面对对于外地违章本地能处理的具体处理办......


·即使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解除劳动
      即使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只不过在解除的时候还是会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那到底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