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随着国内房地产产业的快读发展,购房人员的不断增加,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您对此多有疑问,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予以限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来减少期房购买人的风险。
  
  二、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可以向当地的房产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表和申请所需随附材料,随附材料大多为证明开发商所要申请人的商品房已经具备预售条件的资料,具体由各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确定所需材料。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材料为以下19项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4、申请项目计划文件(复印件);
  
  5、项目设计批复(复印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8、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11、建筑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标准地名批准使用证(复印件);
  
  13、银行同意抵押土地在建商品房预售的函(原件);
  
  14、银行出具预售款监督方案(原件);
  
  15、工程形象进度鉴证单(原件);
  
  16、物业用房缴交确认单(原件);
  
  17、拆迁安置情况说明(原件);
  
  18、拆迁安置用房核查登记表(原件);
  
  19、房号清单。 (以上资料均为一份)
  
  其中2-3项为对开发商进行房产开发资质审查;4-11项为对申请预售房屋的建设及用地手续是否完备情况进行复核;如果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的,需要有第13项材料。
  
  三、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相关条件及持有相关完整的资料之后,就可以向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市场处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后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在初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市场管理处处长复审。在复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分管副局长审批。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若对决定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提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该行政许可会在5个工作日作出,并公示3天。开发商在领取许可证后就可以组织开展商品房预售工作。
  
  由此可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非常简单,而且所需时间也不多。只要您提前预备好相关材料,便可以向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之后等待回复即可。购买住房是人生中的大事,还希望各位朋友在在了解清楚房产公司详细情况后,再作出决定。如果您对购买住房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域名被盗怎么办?
      域名注册成功后,一定要定期检查域名服务器系统,保证域名安全,防止域名被人非法转移和恶意解析。保障域名安全,提升网站安全属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


·机动车高速逆向行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高速逆向行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扣1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


·离婚案件抚养权归属该怎么判决
      要是离婚的时候还是没有未成年子女还好,否则就还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不然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首先就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取得留置权的条件有哪些
      取得留置权的条件有哪些以防止对方获利后不支付相应的报酬,这其实就是变相的抵押。留置权的取得须具有一定的条件,且该条件是缺一不可的,那么取得留......


·直系亲属股权转让协议如何缴税?
      直系亲属股权转让协议如何缴税?一、营业税不用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股权转让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除了房价之外买房子考虑什么
      除了房价之外买房子考虑什么(一)要买多层的1-4楼现在多层是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多层贵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地价贵,不盖高层盖多层,就意味着在同......


·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一、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分别规定了禁止收取员工押金和违法收取押金的法律责任......


·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吗?
      一、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吗?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首先得说明,逮捕的,肯定是要构成犯罪,但是构成犯罪,却不一定都要逮捕。这是因为,逮捕......


·患职业病属于工伤吗 职业病鉴定应当如何进行
      有的劳动者因为长期从事某一项工作,导致自身患上了职业病,但是职业病不像具体工伤那样,有相应的损害情况,因此有的人就码不实在,不清楚患职业病属......


·对于房产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遗产继承?
      对于房产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遗产继承?一、?对于房产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遗产继承?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