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隐名股东有权处分公司股份吗


  一、隐名股东有权处分公司股份吗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不能抽逃出资,如果隐名股东想退股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回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
  
  
  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隐名股东,又称隐名投资人,是指实际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或认购出资,但基于规避法律规定或其它原因,对其股东身份并未进行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从而不具备股东资格形式特征的出资人。因 股份有限公司 强调资本的紧密结合,其人合性被弱化,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情况下可以自由流通,有关隐名股东的争议一般很少发生, 本文所指的隐名股东,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并不涉及股份有限公司。与隐名股东相对应的概念是显名股东,即将隐名股东向公司的投资所对应的 股权 登记在自己名下,对外公示其为出资人的股东。具体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并未实际出资,而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份额公示在其名下;第二种情况,虽实际出资,但公示在其名下的股权中有部分份额实际为隐名股东出资。
  
  
  这类股东还应证明自身的实际出资比例,按照法律规定确认自身的股东身份。才能够办理相关的股份转让,在转让时应积极的按照公司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办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股东权益和公司权益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只要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只要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过催要后仍然不能支付,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


·身上有毒品就是贩毒吗?
      一、身上有毒品就是贩毒吗?非法持有毒品指的是明知产品是属于管控类的却仍然要非法拥有的行为。毒品一般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


·预备犯的相关处罚原则是什么
      预备犯通常是出现在犯罪着手之前的一种犯罪形态,此时因为尚未实际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因而其实也就不会造成什么损害。但此时毕竟会认定为犯罪,因而也......


·合同解除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吗?
      合同解除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当事人可......


·消防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消防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消防工作是全民同火灾作斗争的事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的安定,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每个单位和公民都必须严......


·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如果公安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的,但是传唤有时间限制,询问完毕后,......


·一房二卖购房者要如何维权
      现实生活中,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这种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若是遭遇一房二......


·一、交通事故造成手腕骨折保险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造成手腕骨折保险赔偿多少?一般赔偿几万元左右,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在我国规定人保高空坠物多少钱
      可能多数的公民购买的都是有人身伤害意外险的,所以在遇到高空坠物导致他人受伤的这种情况,第一时间想到的当然也是保险公司的赔偿问题。毕竟保险公司......


·故意伤害对鉴定不服是否可以重新申请?
      故意伤害对鉴定不服是否可以重新申请?故意伤害对鉴定不服是可以重新申请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


·一、二手房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二手房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