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放弃继承权属于代理权限?

放弃继承权属于代理权限?放弃继承权不属于代理权限,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二、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在我们国家关于诉讼活动是可以请代理律师来进行代理的,当然代理的权限也是非常的有限的,有一些人员规定的是一般授权,另外还有特别授权,但是关于继承权这个方面的话,如果要想做出放弃,必须是当事人亲自的来进行表达,不能够委托他人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强险最新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最新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一、交强险最新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


·嫌疑人怎么样可以不批捕?
      一、嫌疑人怎么样可以不批捕?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


·申请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诉讼的程序是什么?申请诉讼的程序是什么,首先应当提前诉讼请求,起诉人应当与案件有直接关系,有具体诉讼请求,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并提交必要......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几种情形
      合同有订立的时候,自然也就有解除的时候,这点对于劳动合同而言也是不例外的。但由于劳动合同属于比较特殊的合同,因此在对这类合同进行解除的时候,......


·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很多人,面临选择性罪名时,就不知道该如何适用罪名了。选择性罪名,就是对于罪名可以选择使用,也可以概括适用。选择性罪名在我国的刑法罪名中占了三......


·上海是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最快的一个都市,因此,上海作为一个现代
      上海是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最快的一个都市,因此,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的都市,拆迁改造也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情。所以就诞生了一大批安置房,由于安置房......


·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商标侵权案件怎么处罚的
      商标侵权案件怎么处罚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商标法......


·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


·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抚养人吗?
      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抚养人吗?未成年人需要有抚养人抚养保护其健康成长,抚养人陪伴未成年人直到未成年人成年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为止。未成年人同样需要监......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