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流程是什么?

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流程是什么
  
  一、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流程是什么?
  
  1、需要去现场调查取证;
  
  2、确定是违章建筑以后会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如果给出的理由不成立,拆违实施部门会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4、拆违实施部门会出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
  
  5、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拆迁,执法部门会强制拆除。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
  
  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节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
  
  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三、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四、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是什么?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
  
  (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确定是违法建设的,对违章建筑最终的结果一般都是强制拆除。但是,针对违章建筑也不可能在不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就直接予以强制拆除,如果违章建筑的所有权人认为这种情况并不是违章建筑物,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沈阳市人均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
      沈阳市人均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一、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专龄一般不超过65周......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价格过低适用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价格过低适用吗?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的多少应当双方协商处理,不属于法律问题。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


·怎么应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怎么应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购买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了很多优惠吸引人的条件,您都是高高兴兴的签订购房合同。但是新房到手,难免会有几处不满......


·注册商标转让费用有哪些
      注册商标转让费用有哪些当事人之间进行商标转让的,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而注册商标转让除了需要准备一些资料外,还需要缴......


·诉讼时效届满不用还钱了会怎样
      诉讼时效届满不用还钱了会怎样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除了协议离婚,就剩下起诉离婚,那么,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呢?起诉离婚的手续都是由相关法规指定的,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按......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对一些普通商品的经营是自由的,但如果是经营一些比较特殊的物品,如电信业务、烟草、食盐等等,则就需要先取得了经营资格证之后,才能开始经营......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量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量刑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


·终止探视权怎么写申请书?
      夫妻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行使探视权,定期去探望自己的子女。而终止?探视权则是指探望子女的一方如果探望子女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