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诉讼标的11万交多少诉讼费

诉讼标的11万交多少诉讼费
  
  一、诉讼标的11万交多少诉讼费?
  
  诉讼标的11万需向法院缴纳诉讼费255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撤诉或驳回原告诉讼会退诉讼费吗?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撤诉的,已经进入和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减半收取。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在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民事诉讼费谁承担?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
  
  (1)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按比例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协商负担:调解、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实际上原告到时候也应该以人民法院的通知为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不可能乱向原告收取诉讼费的。通知当事人交诉讼费的也一定会出具书面的法律文书,在通知书当中就标注清楚了收取诉讼费的具体参考依据和计算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情况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责任包括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也同样需要进行事故......


·绑架罪是如何认定 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是如何认定?就要看行为人的绑架行为造成什么后果。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


·爆炸罪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爆炸罪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爆炸罪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


·妻子炒股欠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妻子炒股欠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有的当事人可能想要解除合同。但是,房屋租赁合同不是随便就能解除的。此时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解除房屋租......


·发生劳动纠纷可采用的证据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种类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种类有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


·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具备哪些
      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具备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


·男方起诉离婚样板
      男方起诉离婚样板,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明确,法院会对事实进行审查,诉讼请求应当切合实际提出具体数额,对于有争议的焦点,应当写清楚,把当事双方身份......


·怎样区分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


·《民法典》婚前付了首付属于个人财产吗?
      我国《民法典》对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做出了明确的划分与规定。而现在买房成了很多夫妻结婚前的选择,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如果婚前由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