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应该怎么证明对方事实重婚

应该怎么证明对方事实重婚
  
  一、应该怎么证明对方事实重婚?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在认定重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
  
  重婚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
  
  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证明对方事实重婚的话是必须要依靠相关的证据材料的,比如说自己拍到了当事人跟第三者出双入对的照片,但是只有照片恐怕很难按照重婚罪定罪,可是有证据的情况下就能到公安机关报案了,可以让公安机关具体调查事实重婚的其他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钱?
      一、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钱了抚养费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喝酒的场合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喝酒的场合,如果喝酒后还开车容易出现醉驾问题,自己的驾照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出现醉驾问题后,那么醉驾5年后怎么考试呢?需......


·夫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我们发现大多数夫妻都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最终离婚,然而离婚与结婚不同,结婚只有一种方式,但离婚我国却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方式。那现实生活中夫妻感......


·一、根据继承法规定什么样子的遗嘱无效?
      一、根据继承法规定什么样子的遗嘱无效?根据继承法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就是无效的,比如说订立遗嘱的当事人是没有遗嘱的能力的,丧失了完全民事......


·工伤鉴定有没有费用大概是多少钱?
      工伤鉴定有没有费用大概是多少钱?一般500左右的居多。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初次......


·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即劳动者应当提供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认定条件的证据,首先劳......


·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


·刑事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


·入职三天就离职合法吗,是否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属于弱势群体,由此,我国立法机关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内容为目的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种现象,......


·其实近几年来,各驾校的招生状况是非常好的。因为照我国目前的发
      其实近几年来,各驾校的招生状况是非常好的。因为照我国目前的发展状态来看,现在汽车的使用量已经明显的为我国的交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但是您都知道......


·刑法新减刑政策有哪些内容?
      为了使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更好地接受改造,也为了给这些犯罪人员重新开始的机会,我国法律制订了判刑的制度,这些犯罪人员如果在服刑过程中有较好的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