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哪个支付

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哪个支付
  
  一、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哪个支付?
  
  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一般是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的,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
  
  一级:24个月 ;二级:22个月 ;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 ;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 ;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
  
  三、工伤事故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5)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工伤事故中的残疾赔偿金是社保机构支付的,其他的意外伤害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应该由侵权人支付。不过,社保机构支付残疾赔偿金也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最重要的就是能提供伤残鉴定报告,没造成伤残的就没有残疾赔偿金这项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东营市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现代社会对于便民服务,越来越看重,尤其是民众对于自己的切身利益的东西尤为关注,五险一金的查询是我们身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国家对于便民服务开......


·如何构成入室盗窃罪 入室盗窃未遂怎么判
      对于入室盗窃的行为,其实在我国并不会单独的构成什么入室盗窃罪,这仅仅实属于盗窃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犯罪手段,当然,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在进行了入室......


·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
      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收入也随之增加。对于收入比较高的人来说,如果除去支出后还有较大的资金闲置的话,就会考虑再投......


·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吗?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


·一、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
      一、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


·婚后一方出资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一、婚后一方出资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


·离婚时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
      离婚时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


·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什么
      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什么(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一、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合同履行地点如何确定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


·嫖娼拘留会留案底吗 嫖娼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虽然我国一再的禁止有卖淫嫖娼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人不遵守法律规定,公然进行嫖娼卖淫活动,其中甚至还有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而因为嫖娼被抓的......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一、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关键是否是“第一手”资料,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