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格式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守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内容,其中当事人可以具体就商标转让的时间、费用、特定商标的情况作出约定说明。当然,在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之后,也还要按照规定办理商标转让登记备案手续,否则的话商标转让行为也会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如何?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如何?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固然规定了一些人们的......


·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刑最新规定
      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


·恶意透支量刑标准标准是什么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在我国是被认定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中的一种,但此时也要看恶意透支的情况如何,才能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该罪。如果一旦认......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非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


·医疗事故赔偿款监护人有权利领么?
      我国医患关系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医患关系紧张阻碍了医疗机构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增加了患者的危险性。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会积极赔......


·二手房落户流程
      二手房落户流程1、看准迁入程序是否通过买二手房后办理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


·一、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一、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吗?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


·社会抚养费包括什么标准有哪些
      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对于社会抚养费的概念是一无所知,这是由于我们还没有涉及到这个事项。我们的父母一辈会比较了解这个概念。很多人以为随着计划生......


·公司法股东分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法股东分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的?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的?离婚时,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


·追诉猥亵罪的时效是多久
      一、诉讼猥亵罪的时效是多久?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为5年;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