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构成强奸罪最多能判几年

构成强奸罪最多能判几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二、强奸罪判死刑执行的流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总之,强奸最严厉的量刑标准并不是说判处几年的有期徒刑,其实在有些强奸案例当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比较变态的,还有一部分强奸案件,犯罪嫌疑人担心罪行暴露,所以又故意杀害受害者的,同时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移送起诉告知书怎么写?
      一、移送起诉告知书怎么写?(一)标题告知书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二)正文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


·一、二手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
      一、二手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能毁约的,但是要承担责任,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如买卖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均需要按照合同处理。一般情况下,如买方违约......


·故意毁坏财物抢劫罪的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抢劫罪的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抢劫罪的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信用卡纠纷中夫妻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信用卡纠纷中夫妻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1、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如今我国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虽然只有一天,但加上前后周末的调休,此时最少也是可以放假三天的,要是在这期间单位需要安排员......


·非法集资的组织形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最近几年我们国家关于投资理财是越来越重视了,因为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财力也是比较雄厚的,所以会进行一些投资理财,但是投资理财的时候......


·民事诉状受理后多长时间能开庭
      民事诉状受理后多长时间能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但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


·隐瞒、谎报军情罪怎么判刑
      隐瞒、谎报军情罪怎么判刑一、隐瞒、谎报军情罪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42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


·在生活当中,大家可能因为工作的原因都需要进行租房来解决自己的
      在生活当中,您可能因为工作的原因都需要进行租房来解决自己的吃住问题,但是在租房的时候,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一句,针对房屋内的一些东西,自己最好......


·指示提单怎么背书?
      指示提单怎么背书?在进出口业务中,提单是非常重要的凭证,其代表了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后要拿着提单到港口提货。有时候,买方会因为一些原因在提......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