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被告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期限是怎样的


  被告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期限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
  
  
  《刑事诉讼法》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259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以,如果你是一审案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否则经过10日开始判决开始执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人民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是公平公正的,如果有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气的,一定要早规定的时间进行上诉,不上诉也不履行判决书的,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不严重的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但是情节比较严重的会被抓去坐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企业认缴注册资本去哪里了
      一,企业认缴注册资本去哪里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


·个人借款的合同范本大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资金上的问题,在这个时候,借款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当下的问题,那么当我们向别人或者相关机构借款的时候应该要怎样写借......


·婚后财产分割是什么案由?
      婚后财产分割是什么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


·肾挫伤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肾挫伤司法鉴定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与职业病伤残鉴定等级分级标准,肾损伤,可以构成10级伤残标准,依据肾挫伤发生的原因以及状况确定伤残程度,等......


·逢年过节,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总免不了多喝几杯,公司应酬,维护人
      逢年过节,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总免不了多喝几杯,公司应酬,维护人际关系也得和他人觥筹交错。这个时候,如果您是开车人士,则要尽可能的避免喝酒,若兴......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当然是要在专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确定赔偿。医疗事故分为四级,每一集的赔偿......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怎么算?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怎么算?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主观方面的区别是什么
      一、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主观方面的区别是什么以威胁方法实施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常易混淆,二者的区别是:(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


·法律规定抢劫案可以判缓刑吗
      抢劫案可以判缓刑吗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