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如果有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综上所述,如果双方婚后购买汽车,应当算共同财产。夫妻离婚的时候,要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包括汽车在内。对汽车的处理往往是由一方拿到汽车的产权,然后根据汽车现有价值,折算一半给对方。有一方承担抚养孩子义务的,可以多分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不给抚养费违法吗,可以起诉吗?
      一、不给抚养费违法吗,可以起诉吗?不给抚养费是违法的行为,对方可以进行起诉处理。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


·非法集资罪报警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离婚后孩子探视协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孩子探视协定的规定是怎样的?“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中都有探视权的法......


·涉嫌信用卡诈骗一般拘留多久
      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也不断的发生改变,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信用卡的诞生,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一些恶意使用信用卡者利用信用卡进行违反法......


·一、房屋遗嘱继承费用包括哪些?
      一、房屋遗嘱继承费用包括哪些?房屋遗嘱继承费用包遗产税、房屋过户等需要的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


·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撤诉的条件有哪些?撤诉的条件有哪些一、撤诉的定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


·缓刑是怎么执行的 怎样做才能争取缓刑
      一、缓刑是怎么执行的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


·2级轻伤赔多少钱是怎么规定的
      2级轻伤赔多少钱是怎么规定的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具体赔偿多少钱,根据伤残等级及其它综合情况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


·在我国法院判离婚财产怎么判?
      在我国法院判离婚财产怎么判?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


·一、遗产赠与房产过户手续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赠与房产过户手续规定是怎么样的?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