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可以要求返还出资吗?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可以要求返还出资吗?当合伙伙伴无法继续合作下去或合伙企业散伙的时候,合伙人是不能直接要求返还出资的,必须要求经过清算程序后,有剩余可以分割的财产,合伙人才能要求返还出资。根据《企业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由此可见,合伙企业必须正常散伙,绝不是简单地要回出资就可以了事的,清算是必要的程序。二、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怎样的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只有在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才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而不是简单的返还出资。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剩余财产。当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摊相应的债务。倘若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综合上面所说的 ,合伙企业解散就代表着会对公司清算,这样才能宣告破产,同时对于在没有清算之前任何合伙人都不能要求归还当时的出资额,必须要在清算了之后才能确定;所以,在解散时就一定要按公司法的流程来进行,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针对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
      针对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一)、收集“三组证据”1.第一组——收集借过钱的证据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


·自留山征地补偿费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自留山征地补偿费分配原则是怎样的?征收的土地的种类很多,有的是农用地,有的是自留山地,但是无论是哪种土地都是有补偿的,并且补偿的标准也会因土......


·民事诉讼再审法院受理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再审法院受理条件是什么?申请民事诉讼再审法院受理条件(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


·回迁房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回迁房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关于回迁户物业费标准。物业公司入驻是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小区情况不同,中标物业公司不同,中标价不同,......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怎么写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怎么写一、法人变更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怎么写?公司要变更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只要写明变......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


·境外并购公司股权
      可以买。买股权的风险在于,买了股权之后,就要承接对方的负债,债务不仅仅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可以看到的债务,还包括隐含债务,比如标的企业未解决的法......


·怎么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
      怎么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


·办理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资料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


·经济案件的拘留时间是多久?
      经济案件的拘留时间是多久?刑事拘留属于侦查阶段,拘留的期限最长37天。期满后,相关机关将根据情况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比如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


·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
      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嫌疑人、被告人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获得取保候审,但日后取保候审也是有解除的时候,那么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这是很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