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上述是我国征地补偿新标准。我国地大物博,各个省市的发展都不一样,地方政府在具体的实施中还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细则,对国家给出的赔偿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以方面征地工作的进行,细则会在国家发布的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并不会违背国家政策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违章罚款去哪里交,醉酒怎么办?
      违章罚款去哪里交,醉酒怎么办?在生活中,开车的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才能更好的维护交通的秩序,保证行人和其他驾驶员的安全,但是还是会有很多人会......


·公司法律法规章程制定规定是什么?
      公司章程是公司运作的法律依据之一,它约束着各个股东的权利,在股东之产生矛盾时配合国家法律有解决问题的作用。公司法律法规章程制定规定是什么?法......


·一、浙江省关于醉驾是如何处罚?
      一、浙江省关于醉驾是如何处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


·一、对于买房违约法院怎么处理?
      一、对于买房违约法院怎么处理?遇到卖房违约,那肯定是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


·出租人起诉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需要追究第三人吗?
      出租人起诉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需要追究第三人吗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般无须追加出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因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如果......


·商标局对商标续展申请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商标局对商标续展申请的审查内容有哪些?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申请的审查内容有哪些?1、申请日期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2、商标是否存在注销、......


·当事人陈述前后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


·一、关于贷款人死后贷款要还吗?
      一、关于贷款人死后贷款要还吗?贷款当事人去世,所欠银行贷款根据实际情况由银行继续追偿:1、有担保由银行向其担保人或担保机构进行追偿。2、......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一、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受被告人李某配偶王某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担任被告人李某涉嫌“......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吗?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吗?一、行政拘留可以探视吗?犯罪后被拘留是否可以探视可以分为两种情形:1、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


·一、贵州离婚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一、贵州离婚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