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证是对依法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既有所有权,也有使用权。很多城市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合二为一的,即只发放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很多城市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合二为一的,即只发放产权证,产权证内容包含了土地证记载的事项,这是今后的大趋势; ,一个城市出现两种情况大多是因为审批原因造成的,例如有的城市,规定区县一级可以审批普通住宅,这就不需要发放土地征,但是对于商业用房和别墅、外销公寓住宅却必须由市(或省)一级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批,并且发放土地证。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会造成一个城市两种情况。 如果是两个证合二为一的,那么没有土地证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如果按照规定应该有土地证,那么没有土地证对于今后出售该发拿锅铲就会造成影响综上所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只是对土地拥有使用权,而另一个是对该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所有权,虽然很多人搞不清楚两者的区别,但是我国也在慢慢的将这两种权归在一张证上使用,便于生活需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继承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的解决需要哪些材料?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的解决需要哪些材料?在商业社会中,债权债务关系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关系,一直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债权债务关系的顺利......


·一、房屋租赁合同未交付前毁约怎么赔偿?
      一、房屋租赁合同未交付前毁约怎么赔偿?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之一是按时交付租赁房屋给承租人使用,如果承租人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应......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支付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支付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


·取保候审一般多久开庭
      取保候审后,一般是3个月左右开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


·怎样才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实是比较多的,那究竟应该怎样才能......


·专利权的法律特点都有哪些
      专利权的法律特点都有哪些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


·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保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结果,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忽略了合同风险的防范,所以会发生一些纠纷,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很多的......


·担保贷款注意事项
      担保贷款注意事项我们由于资金紧张要进行贷款时需要对其进行担保,担保贷款在法律上由明文规定,很多人不知道担保贷款的规定以及一些注意事项而去盲......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一、破产清算组的组成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


·专利申请怎么写,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
      专利申请怎么写,如何办理申请手续?一、专利申请怎么写,如何办理申请手续专利申请书的书写:1、申请书中写明此发明专利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