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对于营养费?

一、对于营养费有哪些规定1.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2.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3.合理营养是促进康复的物质基础。受害人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和疾病的治疗,尤其是危重病人,往往不能依靠普通进食来解决营养问题。4.适当的营养支持能显著地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有效地配合临床,缩短住院时间,促进尽快康复。因此,营养费的支出对于受害人的治疗和康复有着不同程度的需要。二、赔偿标准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1、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要正确区分受害人原来就需要补充的营养和受到伤害后需要补充的营养。区分标准可以采纳民法的原因力理论。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一样,在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时,严格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慎予以决定。2、根据我国国情,大部分地区经济还不发达,生活水平还不高,加上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的赔偿项目标准具体,相对比较抽象的特点,营养费的给付一般不宜过高。在我国相关的受害者在受到伤害事件的伤害时,可以要求相关的违法案件的实施者,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维护。我国的办案部门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对这类受害者的相关伤害进行相应的补偿,维护我国社会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按照劳动合同法41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41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一、按照劳动合同法41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41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合法的。根据我国法......


·失信被执行人能继承遗产处置吗?
      失信被执行人能继承遗产处置吗?但继承人的继承财产可能会被冻结作为被执行物进行拍卖。因为他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为了逃避应当履行的义务,这种行为是违......


·委托合同终止了有什么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了有什么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作用是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作用是什么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作用是什么?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那些规定?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那些规定?我们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追回受害者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一个是刑事法律关系,......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如果证实已经签订阴阳合同,不仅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双方还可能涉嫌违法。不管买......


·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有缓刑吗?
      不少人在犯罪之后往往都希望自己能够适用缓刑,对于强奸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同样也有这样一种心理。那么强奸罪有缓刑吗?如果有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宣......


·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我国法律中仅仅对男方起诉离婚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并且也只有在女方怀孕或者哺乳期内,才会有限制。而对于女方起诉离婚,其实是没有限制的。那通常在什......


·民事案件诉讼费用包括鉴定费么?
      民事案件诉讼费用包括鉴定费么?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需要聘请律师的话,要支付一笔律师费,另外还要承担诉讼费用。从大的方面看,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


·拖欠员工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
      拖欠员工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