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去哪里?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去哪里?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可以去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据现行《商标法》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 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目前,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15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变更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商标续展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复。这些文件一般通过邮局邮寄,鉴于我国部分地区的邮递通道不是很畅通,加之有些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动,商标局发出的文件申请人收不到的现象屡有发生,影响了变更注册的进程。
  
  
  申请商标变更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本网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变更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 变更证明(注册人所在地工商局登记科开具的变更证明)。
  
  
  2. 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
  
  
  3. 商标注册证及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未提交变更证明文件的,可以自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补交;期满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变更注册商标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综上所述,在准备变更商标地址的时候,首先要了解法律的先关规定,之后再去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在进行班里的时候,要携带好自己的有关证件,避免出现麻烦。同时,如果想要注册商标,也可以进行注册,但是,要保证注册程序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得出现违法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肥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合肥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大张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


·行使抵押权有什么注意的
      行使抵押权有什么注意的1、首先注意担保物权的保存时间。在我国,债权的诉讼有效时间一般为三年,因为担保物权在一定性质上属于物权,所以不会受到诉讼......


·遗嘱执行人职责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在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时候,在其去世后就需要按照其遗嘱来执行,而此时负责执行遗嘱的人就是遗嘱执行人。作为被继承人遗嘱的执行人也是有一定......


·在我国知识产权顾问是什么意思
      一、在我国知识产权顾问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顾问,实际上是商标专利事务所的业务员,帮助公司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的专业人员。知识产权顾问要需要......


·入户盗窃是否存在未遂的情况?
      盗窃罪是一种刑事犯罪,作为日常生活中最常遇到的犯罪类型之一,盗窃罪在法律上的规定可以说是十分多,而对于一些盗窃犯罪,比如还没有偷到东西,就被......


·认缴制虚报注册资本的处罚是什么?
      认缴制虚报注册资本的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婚注意事项一——拟写好离婚协议书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


·危险驾驶一律不能批捕吗?
      一、危险驾驶一律不能批捕吗?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


·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现在土地资源稀缺,所以国家就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比如自己有一所梅园,那么会关心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男方不要小孩女方没抚养能力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男方不要小孩女方没抚养能力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人们三观都是一样的话,这个社会上也就不会产生那么多的矛盾跟纠纷了,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