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现在土地资源稀缺,所以国家就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比如自己有一所梅园,那么会关心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它的土地性质决定了它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给您讲解一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梅园的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那么梅园属于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类型,所以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因为年限到期时可以自动续期的,但是也意味着是要续费的,土地使用权指所有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所以说到底您关心土地使用年限就是关心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权有多久,知道可以续期,您可以放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协议如何写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协议。而在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上面,可能有的当事人会格外签订抚养协议,那么这个......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怎么样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怎么样的?在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司很多,公司里大大小小的股东也很多,股东是股份的持有者,股东股份持有的多少关系着你股权的......


·高级法院管辖的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取保候审期间会被传唤多少次?
      取保候审期间会被传唤多少次?对于公检法三机关来讲,其实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当然法律中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1年,并不是......


·儿童交通注意事项有哪些?
      儿童交通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儿童交通注意事项有哪些?1、培养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家长要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利用各种机会让孩子认识和......


·一、劳动合同满4年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满4年单位不续签怎么办?1.公司不续签合同完全合法,这是公司的合法权力和自由。只有在公司愿意续签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要求签订无固定......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使用土地之前,必须通过合法手段拿到土地使用权。而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不断的征收农民土地,为此......


·监护人证明哪里出具
      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当遇到特殊状况需要进行证明,就需要开具监护人证明,那么监护人证明哪里出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的......


·取保候审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追究刑事犯罪活动过程中,有一个侦查环节,用以搜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为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侦查过程有诸多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便是常见之......


·医疗纠纷解决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解决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关于医疗纠纷解决程序其实也就是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内容,实践中,当事人在具体选择了解决方式之后,就要按照规定的程......


·关于35类商标侵权案件的内容是什么?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